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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解读
青海省通过制定《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旨在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规定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调整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改善各民族群众的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每年9月是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36条,内容包括制定条例的意义、适用范围、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必要性、各级各单位的相关职责等。《条例》对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医药、保障宗教工作和谐稳定、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等作出相关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分裂势力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民族平等原则,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统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1、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民族平等原则,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统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3、乡(镇、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行业规范。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依法保障民族平等的具体措施包括
依法保障民族平等的具体措施包括法律保障、政治参与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和监督机制保障等方面。法律保障:宪法明确规定各民族平等,禁止民族歧视和压迫,赋予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权,保障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
依法保障民族平等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立法保障: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列入立法规划,自2014年以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陆续出台27部地方性民族团结进步专门法规,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保障民族平等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政治权利保障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等因素,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保障聚居少数民族有代表参加当地人大,并根据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合理分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和应选代表名额。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个基本要素是自治机关依法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立法权以及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自主管理权。
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国家积极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和团结,消除民族歧视和偏见,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在其聚居地区依法实行区域自治,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
新疆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哪些部门颁布
新疆自治区的民族团结相关条例主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该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这一条例的颁布,旨在促进新疆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民族团结月是每年的五月份。根据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每年五月份被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该条例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并组织编写适用于不同教育阶段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
确立时间与法规: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教育月时间:该条例中将每年5月定为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旨在强化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以下是关于该条例及新疆的简要介绍:条例内容:公民职责:该自治区的公民对加强民族团结有着神圣的职责和光荣的义务。
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海外新疆籍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维护祖国统一。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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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错《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审议(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内容很有帮助